关于做好2008级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工作通知
各学院:
根据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,2008级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到目前止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,因此,2008级在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如继续攻读学位则需提交延期答辩申请。请各学院认真组织,并于2015年3月8日前将个人申请表和延期申请汇总表交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。未提交延期申请的研究生取消学籍作自动退学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新葡的京集团8814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
二0一五年一月六日
附件1 :延期答辩申请表
附件2 :延期答辩申请汇总表
附件一
新葡的京集团8814超学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延期答辩申请表
姓 名
|
|
性 别
|
|
出生日期
|
|
学 号
|
|
专 业
|
|
联系电话
|
|
工作单位
|
|
导师姓名
|
|
导师联系方式
|
|
在
学
情
况
说
明
|
写明目前学习情况,预计答辩时间等内容
|
本人
意
见
|
写明申请继续攻读学位
本人签字: 年 月 日
|
导
师
意
见
|
同意继续攻读学位、退学等
导师签字: 年 月 日
|
学
院
意
见
|
负责人签字: (公章) 年 月 日
|
学校意见
|
|